中提高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3要明确监理职责,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监理单位只有牢固地确立了应有的地位和权力,才能够充分地履行职责。从目前情况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横加干预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丧失了权威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直接带来了许多不良后果。因此,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职责,须以政府法规或监理合同形式予以详尽、细致地确定,不容违背。
当然,监理人员自身不仅要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素质,而且要懂得法律和公共关系学,善于处理协调各种关系,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2.4建立健全的建设法规,完善监督机构,建立执法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建筑市场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打假活动。应尽快出台《建筑法》及《建设监理管理条例》等法规,用法律形式保障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市场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廉政建设,杜绝不正之风。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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