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和承包商共同的结果。也就是业主收益承包商也必然收益;业主承担风险那么承包商也逃不掉。当然两方不存在谁主动谁被动的问题,而是一荣具荣一损具损的关系。用一句俗语说我们要把他们变成一根绳上的两只蚂蚱。那么要造出这种关系来,我们就要通过一些协议、合同之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东西来把风险消除。
在过去自然形成的伙伴关系中,或许具备了以上两点中提到的那些要素,然而我们现在是因为看到了采用这种模式所带来的好处,要把这种模式应用到实际生产中来发挥效力,也就是利用它创造价值!我们再去培养那种信任、做到那种共享及发现共同的目标可能是不容易的事或起码要花费时间。但只要我们促成上述的连带关系,那么这些在自然状态下使得伙伴式关系成功的要素也就必然生成并稳定存在。其关系如图2-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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